虽然直接涉及房地产领域的内容较少,不过,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涉及的户籍、人口、税收制度、城镇化等问题以及市场化路线改革的思路,未来都将会给房地产领域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业内人士认为,在决定所确立的大方向下,未来一段时间内,房地产领域的改革有望继续提出针对性举措,维护市场稳定,同时,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调控政策短期内不会退出市场,长效机制的建立将逐渐纳入法制化和市场化轨道。
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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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联网已成当务之急
“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体系的建立,是房地产市场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推进税收改革和法制化管理的基础工作。”原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一方面它是为了让政府能够掌握现在市场的信息、为供求平衡的研究提供一些依据;另外,也是为将来的市场化包括房地产税的征收提供基础的条件,这是当务之急。
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认为,信息共享是建立长效机制的基础数据来源的第一步,可有效防止权力滋生与寻租空间,保障社会资源分配的公平合理,同时也有助于国家真实、全面地摸底现有不动产存量及使用情况,使得未来供需结构调整更加真实、合理、有的放矢。
在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看来,这是征收房产税的必要前期准备,一旦实现联网,将会对市场部分灰色房源存量有威慑作用,甚至可能会出现部分抛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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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全国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就已启动,曾计划在2011年底实现全国联网,但因种种原因推进缓慢。今年3月15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已完成,计划今年6月底完成50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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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仍然任重道远
本次改革描述的重点将“房产税”改成了“房地产税”,郭毅认为,这是建立在社会财政改革体系的大背景下,体现了政府对于整个房地产税收体制改革的决心。从政府对于房地产调控顶层设计的市场化思路可以判断,要想完全放归市场层面,新税种完善、健全的立法将是前提与保障,税制改革仍然任重道远。作为其中的一个重点,房地产税的试点扩大已成必然,但全面、正式铺开仍有待时日,尤其是一线城市。
\高级分析师许琳表示,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事权过重财权不足,土地财政应运而生。此次着重提出的财税制度改革,将促进地方政府构建“重保有、轻流转”的财税结构,培养地方长期稳定的税种,改变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是构建合理的房价形成机制、促进社会财富合理分配、促进经济结构转型、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手段。
王珏林认为,房地产税制改革势在必行,但目的不是单纯为了收税,而是使税制更完善平衡。就房地产税而言,更重要的是弄清指导思想和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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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5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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