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片区居民住宅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步骤
1、依据规划方案,对现有的三栋外贸宿舍楼(裕隆街99号院外贸宿舍1号楼、裕隆街97号院外贸宿舍2号楼、裕隆街95号院外贸宿舍3号楼)采取先行拆除,自行过渡的形式进行征收,居民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安置房源为规划新建安置楼中位于东侧的两栋安置楼(详见附图)。本方案中制定的补偿价格只适用于一期征收范围内居民住宅的征收安置补偿。2、待本项目返迁安置楼主体结顶后,启动二期征收工作,二期征收范围内居民住宅征收补偿安置价格另行公告,补偿价格根据公告发布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十三、认定
(一) 被征收房屋用途、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土地面积原则上以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登记簿、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为准。(二)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重置价格结合剩余年限给予补偿。
十四、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被征收人搬迁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不得擅自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已作价补偿的装饰非毛坯及相关设施,擅自拆除的,由被征收人承担一切责任。
十六、本方案未尽事宜,可以制定补充方案,补充方案与本方案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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