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楼市“金九银十”交替之际。一年来,全国一、二线城市楼市的迅猛上涨让许多人“措手不及”,而楼市的过热也迎来了政策的调控降温。自9月30日晚间至10月6日,短短七天时间,北京、天津、苏州、成都、合肥、南京、深圳等多个城市先后发布新楼市调控政策,10月6日又有珠海、东莞和福州三座城市重启限购限贷,再加上严格楼市管理的惠州以及之前出台限购政策的杭州,全国加入调控行列的城市已达20个。业内人士分析,未来,石家庄、青岛等房价涨幅较快的城市,仍有出台限购政策的可能。那如今河北各市的购房政策究竟怎样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石家庄
住建局致信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七大要求
今年9月,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了《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封信》,信中重申,将对违法违规预售、哄抬房价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等破坏石家庄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的情况进行严格查处。
石市住建局要求各开发企业遵守七项规定和要求: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2.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不得发布任何形式的售房广告;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透露房价臆测信息;不得散发彩页彩图等宣传印刷品。
3.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4.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要立即停止销售。
5.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不得炒卖房号,不得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不得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不得采取雇人排队等手段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
6.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如实填报《商品房预销售项目情况汇总表》,住建局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未出售的商品房情况、定价情况、新项目准备入市情况等纳入《商品房预销售项目情况汇总表》,实行项目跟踪。
7.对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石市住建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对屡纠屡犯的开发企业将停止销售,给予处罚,直至清出石家庄房地产市场。
廊坊
出手整顿楼市 开发商取得预售证前不得营销
今年8月,《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廊坊市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简称“廊七条”)在廊坊市政府网站公布,对本地房地产市场祭出七条要求。
“廊七条”首先要求,土地出让要遵循招拍挂制度,严禁单位、个人与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企业签订土地征收、转让协议。另外要求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证件后方可施工。
针对销售环节,“廊七条”要求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之前不得宣传,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等名义向购房者收取定金和预订款,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2022-02-15 10:11
2022-02-15 10:04
2022-02-15 10:03
2022-02-15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