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楼市可谓跌宕起伏。从上半年的如火如荼,到下半年的冷却降温,重庆楼市就如同坐过山车一般,房价、销量急速上涨,随后在坚持“住房不炒”的主旋律下,一系列政策相继出台,楼市又逐渐回归理性。那么这一年重庆楼市经历了哪些政策调控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
市场
一
提高房产税起征点
1月1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发布公告,2018年主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是指成交建筑面积价格达到15455元/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即从2018年1月1日起,重庆市主城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房产税起征点将由2017年的13941元/平方米调整为建面15455元/平方米。
这是重庆第5次调整高档商品房标准(房产税起征点),前后共出台6个高档商品房标准,其中2014~2016年这3年起征点无任何变化。
据了解,重庆对高档商品房征收房产税起始于2011年,截止目前已8年。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两日后,上海、重庆市公布从2011年1月28日起,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
二
严查10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
2月2日,为进一步巩固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市场矛盾隐患,维护市场健康平稳发展,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保持市场稳定的通知,要求加大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加强对商品房销售行为的监管、加强对房地产经纪行为的监管、加强对房屋租赁行为的监管。
根据通知要求,重庆市各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商品房销售认购环节纳入合同网签管理工作。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继续做好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要联合工商、发展改革(物价)等相关部门依法对辖区内的房地产企业的以下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予以从严查处:无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发布虚假信息、炒房卖号、捂盘惜售、捆绑搭售、哄抬房价、制造销售旺盛、超房源数量收取定金及发放VIP认购卡、拒绝公积金贷款、以存款证明或强制资金限制作为看房条件等。
三
加强公积金监管 保障刚需购房者利益
4月4日,重庆四部门发布《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渝国土房管规发〔2018〕3号)(下称《意见》),提出将压缩贷款审批时限、严格委贷业务考核、加强销售行为管理、提高抵押登记效率、公开业务办理流程、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集中开展专项检查。禁止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支持自住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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