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负责人说,作为社区,在遇到居民去世后又找不到其亲属的情况时,有责任和义务代管其遗产,并为其寻找合法继承人。就大来井社区处置王发详老人遗产一事而言,社区没有做到完整汇报,只向街道汇报了老人死亡的事实,没有汇报其遗产处置情况和遇到的问题。
经街道办事处纪律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因涉嫌违反《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以及街道办事处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大来井社区书记、主任张某和一名社区财务人员均被处以警告处分。
该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目前,街道办事处已安排了专人,负责监管和处置王发祥的遗产。首先,设立专门账户,保管王发祥遗留现金以及相关证件;其次,责令社区退还房租收益、退还挪用购买相关物件的费用,悉数存入专门账户;第三,尽力寻找老人的合法继承人,若仍不能找到,通过司法程序依法处置老人遗产。
律师说法:
社区有代管职责 应保证遗产不受损害
四川拓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贾平表示,关于遗产继承的相关程序,首先应确认死者有无合法继承人,若确认没有,就应向法院申请无主财产认定,最终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性质,认定为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
就大来井社区一事,贾平认为,社区有代行管理死者遗产的职责,代管过程中,社区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增加遗产的利益,但需要保证遗产不受损害。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增加遗产利益的所得,也必须归入遗产,一同交付给合法继承人或国家或集体,不能据为己有;否则,便是违法。这一事件中,社区干部擅自挪用遗产4000余元购买社区物件,则系违规行为。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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