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鹿泉区人民政府官网连发多则征地告知书,其中两则涉及大河镇南故村共计55.6986公顷土地(约合835.4亩),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
拟征收大河镇南故村村西的部分土地,四至为:东至南故城村地、计三渠,南至南 故城村地、曲寨村地,西至南故城村地,北至北故城村地 ,面积约30. 3392公顷,约合455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 途为商服用地。拟征收土地位于鹿泉区第II区片, 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56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拟征收大河镇南故村村西的部分土地,四至为:东至南故城村地、石家庄市鹿泉区 西山供水管理站,南至曲寨村地、储备地,,西至计三渠,北 至南故城村地,面积约25. 3594公顷,约合380.3亩。依照城 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拟征收土地位于鹿泉区第II区片, 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56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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