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6月11日起保定市主城区不动产登记启用“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通知原文
保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同意,自2019年6月11日起市主城区不动产登记启用“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停止使用“保定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特此通知
2019年6月10日
(来源:保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订阅号)
2022-02-1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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