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出两宗位于南沙的商住地,均于12月19日15点进行网上竞价。
两宗地块详细情况如下:
南沙区2018NJY-13
宗地坐落:南沙区横沥镇C2-12-10地块
土地用途:商务设施用地(B2)兼容商业设施用地(B1)
宗地面积(平方米):6804
容积率:≤6.6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44906
挂牌起始价(万元):29530
折合起拍楼面价:6576元/平
地块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竞买申请人须为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竞买人或其关联公司在国务院批准的超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开发(含正在开发)的单个产业园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以产权证或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为准),已运营的众创空间须取得国家科技部备案,已运营的孵化器获得市级或以上认证。
竞得人须自持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50%的物业,自持部分物业自取得房地产权登记后持有年限不低于10年;非自持的50%计容总建筑面积须引入总部经济、科技创新、金融等相关产业,受让方需为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13000元/平方米。
本地块要求在土地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并动工开发建设,36个月内竣工。
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联合开发。
南沙区2018NJY-14
宗地坐落:珠江街南沙港快速北侧、四涌南侧、灵新大道西侧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城市道路用地(S1)
用地面积(平方米):总用地面积55157(其中地块一22702,地块二 29007;城市道路3448)
容积率:≤3.2
计容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65468
挂牌起始价(万元):124620
折合起拍楼面价:9626元/平
竞得人须在用地范围内配建36000平方米拆迁安置房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按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在办理房屋回购交易手续时按购房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政府回购拆迁安置房需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政府回购拆迁安置房的位置、户型套数等需在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的同意,建设及装修标准按照《配建安置房建设标准》的要求进行。
地块采用“竞价+竞自持+摇号”的拍卖方式,最高限制价为180699万元。
2022-02-17 10:31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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