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国家仍有1500万套棚改计划。棚改及货币化安置应何去何从?笔者建议适当压缩棚改计划任务,逐年减轻或取消对地方政府棚改任务的考核,取消棚改与“去库存”相挂钩政策,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将以货币安置为主转为以实物安置为主、货币安置为辅,从而使棚改工作回归理性,将对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影响降低到最小。这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地方政府既要限房价,又要完成棚改任务,这种两难境地不利于其理性决策。针对房价上涨过快的情况,要求各三四线城市房价涨幅不得超过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涨幅,上级主管部门每日监测预警,超过后地方政府要被问责。同时,棚改的任务不完成,地方政府也要被追责。两项目标出现冲突和矛盾,地方政府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显然不利于其理性决策或作出最优决策。
棚改货币化本轮去库存任务现阶段已基本完成,应适时考虑退出。由于商品住房平均消化周期在12个月左右,不需要去库存,从H省79个市、县目前商品住房平均消化周期的情况看,已不存在去库存压力。2018年5月末,79个市、县中,低于12个月的城市有73个,高于12个月的只剩下6个,几乎都在偏远山区。货币化安置作为本轮去库存的一种手段,其任务已基本终结,应考虑适时退出。
居民对实物安置的诉求上升,希望货币化安置的居民变少。据反映,由于一般拆迁户的房屋面积和补偿额度相对较小,而目前房价已炒高,棚改区居民货币化补偿的资金用于买房出现较大缺口,有的甚至只能付同等面积的首付款,很多拆迁户转而更愿意采用实物还建的方式获得安置,一方面避免补充买房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实物安置房易于随时脱手,实现有效增值。相比之下,仍希望货币化安置的居民变少。
(来源:中国金融、王玉玲)
2022-02-1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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