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应按合理程序来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认为,王先生的做法还是欠妥,毕竟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小区绿化树木属于公共绿地,是全体业主所有,如果树枝确实对自己的采光权造成了影响,应该向物管公司提出诉求,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果没有得到解决,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而不是自己擅自进行砍伐。
昨日,远大都市风景小区的会议室,业主代表围坐了一圈,你一言、我一语,表达自己的抗议和愤懑。业委会主任微闭双目,酝酿着一场强有力的总结陈词,力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让小区一名业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争论的矛头指向坐在会议室一角的王冲(化名)。住在小区一楼,王冲抱怨门前大树挡住了阳光照射,最终导致一场“大刀阔斧”的修枝行动。门前郁郁葱葱变成了稀稀疏疏,小区居民也从道路以目最终“口诛笔伐”。最后,姐儿堰社区不得不出面调解这一场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的冲突。
个人利益
门前大树阻碍采光
吐槽一:除湿机也无法解决阴暗潮湿
春有落花、秋有果实,王冲对门口这一圈树,忍了很久了。前年搬进远大都市风景小区一期多层居民楼的一楼,虽然庭院前绿树合抱,过道小径苔藓青青,王冲住着并不是真正地快乐。
“没有阳光照射,屋里潮湿得很”。树干和五层小楼等高,枝繁叶茂、遮天蔽日,即使在夏天,这里的一楼也难见天日。王冲买来两台除湿机,依旧无济于事。
吐槽二:酸枣落满庭院一踩就滑
到了秋天,门前的酸枣树开启连续“投弹”模式,一觉醒来,院子里已是“星罗棋布”。
“前几天还有小孩子摔倒。”昨日上午,王冲将脚往酸枣上面一踩,“你看,这个要是家里的老人踩到滑倒了多危险。”
吐槽三:栽了茶花树还是无法开花
为了庭院前的美观,王冲按照自己的想法,在院子周围进行改造,更换了以前的一些小植物,栽种上了自己喜爱的茶花树、三角梅,然而,因为大树遮天蔽日,无法光合作用,这些后来栽种的植物也开不了花。
花团锦簇的“效果”始终出不来,王冲最终在近期实施了一场“砍树行动”。用他自己的话说,只是修枝,花钱请的工人前后来了四次。他拿出一份“修枝请求”说,当时向物管反映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集体利益
破坏小区整体绿化
争议一:影响小区整体美观
2022-02-17 10:35
2022-02-17 10:31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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