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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除特殊规定外 房企和融资平台不得借用外债

来源:房掌柜  整理 保定房掌柜  2018-04-20 09:51:32
[摘要]4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19日表示,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外债规模在合理范围之内

  4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19日表示,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外债规模在合理范围之内。
  王春英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说,2017年我国外债增长主要来自两方面原因,货币存款较2016年末增长1246亿美元,占全年外债总规模增长的42%,主要是银行的跨境融资大幅提高。第二,债务证券比2016年末增长1079亿美元,占全年外债总规模增长的37%,反映了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升的影响。
  “当前,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王春英说,从外债风险指标来看,2017年末,中国的负债率、债务率和偿债率等指标都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之内。2017年末短期外债占总外债的比例保持相对平稳的水平,低于历史最高水平约10个百分点,而2017年末我国短期外债和外汇储备之比是35%,也在合理的范围内。
  此外,在现有短期外债中,企业之间的贸易信贷、银行贸易融资等和贸易有关的信贷占比有四成。“这部分短期外债实际是有贸易背景的,偿债风险有限。”王春英表示,近期借债主体的风险意识提高,对外币债务做套期保值的企业越来越多了,这样既可以很好地管理好微观风险,也有助于降低宏观风险。
  王春英透露,目前,外汇局正在会同人民银行研究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充分发挥其逆周期调节作用,统筹平衡好“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防范跨境融资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关系,充分发挥管理政策的前瞻性和协调性,确保外债风险总体可控。同时,外汇局也强化了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借用外债的管理,例如,除有特殊规定外,房地产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借用外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外债结汇需要经过外汇局批准等。

      (来源: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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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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