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给自己买了房买了车,却为车位发愁,车位越来越贵,想买还要等摇号,开发商还要求“只售不租”......
“车位几十万,我的车才5万,溜了溜了”
小区外面停满了车,里面却空着上百个车位......
以上现象戳中了多少车主们的泪点,掌柜妹粗略算了一下,广州停车平均60元/天,一年2.16万,20年43.2万,关键是房子能不能住20年?
不过!!!车主们的福音来了
广州市住建局发话:住宅车位不得只售不租!
《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办法》从5月23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五年。
来看看大家关注的车位问题如何定调:
1. 住宅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机动车停放的车位、车库尚未出售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出租。
2. 建设单位出租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前,须依法完成规划验收,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
3. 建设单位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将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规划配建数量、位置、租售方式、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和售价在商品房销售方案中明确,并在销售现场予以公示。
4. 采取何种监督方式保证租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车位、车库数量无法满足本项目业主需要的,开发企业应采取竞标、摇珠等公开竞争方式出售、出租。
现在只能坐等定价了~
以下为《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的出租、出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区划(以下简称“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出租和出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出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前,须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
2022-02-1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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